孩子是家中宝,随着“六一”儿童节来临,为孩子开心,过好孩子的节日,一些家长在孩子消费时住住孩子想买啥就给买啥,往往忽视了儿童消费的理性和安全。根据近年来儿童玩具及游乐消费投诉情况,兰溪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儿童消费重视品质优先,安全健康放第一。 一、购买儿童玩具认准“3C”标志。走进市场超市,各种儿童玩具大小不一,赏心悦目,美不胜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儿童玩具(童车、电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等)、泳具必须经过3C强制性安全认证,并在产品上贴有3C标志,家长在选购时一定要认准看清。购买时建议根据孩子年龄结构进行选择,对于年龄在5岁以下的孩子只选择大型玩具类组合玩具,不选购包括小型积木、拼图、小组合类玩具等,拼装类玩具的体积较小,或者零件琐碎,有时候容易造成孩子放嘴里吞咽,造成呼吸道危险。购买时要闻一闻,气味太大或刺鼻的不要购买。购买射击类玩具注意安全性,家长要做好指导。“水晶泥”儿童玩具在市场热销,主要以塑料碗状小盒包装形式出现,每一件由十余种颜色组合而成,商品售价比较便宜,不要购买包装上没有任何信息标识的“三无”产品。 二、选购童装留意“A类”标志。购买儿童服装,需做到“一闻二看三注意”,对孩子来说舒适和安全应该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首先一闻服装是否有刺鼻气味。二看标签,是否有商标、厂名、厂址、面料等标注标示,三注意是否有“A类”标志、“婴幼儿产品”等字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根据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指标,服装分为三个级别,A类是婴幼儿用品,B类是可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三、玩游乐场家长全程监护。游乐场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地方,但稍有不慎,特别是蹦跳、碰碰车、大小孩子混杂的项目,往往可能就会受到伤害。家长一是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二是孩子在游乐场游玩的过程中,家长要做好全程监护。三是孩子在乘坐游乐设施前,家长要仔细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语,指导孩子游玩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四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若有安全装置的,不要中途解除防护装置,擅自跳离或把头、手和脚伸出防护栏外,以免发生危害。 四、购买“玩具食品”要注意。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玩具食品”,主要有四大类:一类是食品袋内装玩具;第二类是食品袋内装卡片;第三类是玩具包装如一些儿童饼干、膨化食品做成玩具模样;第四类是以赠品的名义将积木等小玩具贴在食品袋上销售。调查发现,许多膨化食品、儿童饮料等,都有类似的玩具食品,尤其是在小学校周边商店,销售的更多些。这类集吃、玩两种功能于一体的“玩具食品”比比皆是,包装好看,能吃能玩,很吸引儿童,家长购买需认真察看,注重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