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2022〕68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08号提案中部分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宝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激活消费市场 促进转型发展的提案”中提到的“增设‘智能售药机’解决百姓买药难”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2021年10月28日国家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文件指出“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发展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智慧药房等新形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零售新模式,引导线上线下规范发展。”
2022年4月11日河南省商务厅印发了《河南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在建设数字商贸新型基础设施方面,文件中指出“优化布局智能商务终端,推进快递服务站、智能信包箱、无人售货机和智能回收箱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
焦作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密切配合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主管部门,积极推动我市药品流通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