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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焦市监〔2022〕91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乱象综合治理的”的提案收悉,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张林、局长孟令辰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专门研究,现将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是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区域,关系到广大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社会反映日趋强烈。为切实消除这类食品安全隐患,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年都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取缔校园周边食品制假窝点及无证摊点,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促进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净化消费环境,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健康安全。

     二、加强监管,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一)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食品风险分级管理,我市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者均实施最高等级D级管理,每年检查4次以上,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次监督检查都要做到监督检查要点全覆盖,确保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堵塞监管漏洞。

(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销售食品的经营者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并建立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目录。现全市745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基本信息均已建档在册。

(三)关注重点时段,加强日常监管。2021年,我市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整治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以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违法违规销售食品的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未按照许可证或登记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留存进货票据、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生产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严格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今年上半年我局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流通领域校园周边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县(市、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开展突击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商户,市局加大督查通报、督查督办,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限时进行整改,确保全市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方面,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另一方面,通过“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以及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等形式,指导学生科学饮食、理性消费,不断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完善“三位一体”机制,提升社会监管合力。

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经营者、学校“三位一体”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职能到位。一是市场监管、城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从源头上封堵假冒伪劣商品。二是引导经营者强化自律监管。要积极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树立“文明诚信光荣、欺诈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树立经营者自我监管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学校积极参与日常监督。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参与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发现经营者违法经营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

再一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欢迎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的进步!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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