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2022〕96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白锦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快递送餐人员交通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我局为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好食品安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二是根据《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开展以人员培训为重点,强化检查和抽考,着力解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能力提升问题。全面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随着网络服务的发展,外卖点餐平台的兴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对于送餐外卖人员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的行为,我们深表遗憾。我局在今年年初对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约谈,要求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建议平台约束餐饮外卖人员在送餐过程中闯红灯、逆行、横冲直撞等不文明的行为,定时对送餐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增强送餐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谢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欢迎您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