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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杜文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提升网络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统筹推进行动落实。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和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制定了《焦作市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切实推进网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往实处走、往深处走。推行备案登记和信息公开挂钩机制。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公示,严格实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者备案制度,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被行政处罚或责任约谈的企业信息。推行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并重机制。细化网络食品日常监管建立电子取证实验室,常态化开展网上监测,如发现问题食品,第三方平台及时线下处理,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实体店。推行专项治理和责任约谈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和入网经营者。针对监督执法发现的问题,责任约谈平台主体,引导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行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并用机制。强化网络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组织第三方平台积极参与创建宣传,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入网经营者合法经营,引导网络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网上监测、12315投诉举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挖掘排查违法线索,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行依法履职和社会共治协同机制。全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分析网络食品安全形势和问题,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联络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对存在问题的网络食品店作线下处理。

二是强化互联网内容管理。深入开展“清朗”“净网”等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对属地6000余家网站、1500余个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网络内容巡查,有效清理网站、社交平台、公众账号、直播、短视频等涉食品低俗网上有害信息和通过利用网络置入非法链接篡改网站被“挂马”、域名劫持跳转等现象传播违法信息。在全省率先出台《焦作市自媒体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定期组织全市重点“自媒体”负责人召开网络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座谈会,严厉查处利用社交平台账号,发布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行为。加大监测预警通报力度,及时更新“涉食品关建词库”,高效拦截违法违规信息传播,强化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和跟踪问效,全面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努力做到清除存量、杜绝增量,防止敏感报道差错引发网上恶意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确保行动落实。截至目前,共排查辖区食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48家,电子商务平台内食品生产经营者3007家;监督检查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2342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3起,组织开展食品电子商务经营人员培训1238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8次,公安机关查处食品电子商务犯罪案件4起,涉案金额3万元,刑拘1人。排查我市属地网站5929家,其中641家存在有境外接入现象,有810家存在无法访问现象,目前问题线索移交通管办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加强线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一是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根据辖区内问题多发领域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为重点,围绕肉制品、调味面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武陟油茶、四大怀药等地方特色食品,有针对性地加强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对查找出的问题积极督促、帮助企业整改,坚持整顿治理和规范提升相结合,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确保线上线下食品信息质量一致。坚持线上线下并重,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散装食品,“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要求生产企业销售的相关产品信息,与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网站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显示的经营地址是否与线下实际经营地址要一致,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线上线下销售的食品质量保持一致为重点检查内容,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假冒、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个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三、规范食品小摊点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对餐饮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落实相关监管措施。

二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小摊点经营者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要求,严把原辅料购进贮存、食品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口,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辖区内依法进行备案的食品小摊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集市、城镇市场、景区景点、车站、游园等区域的监管,全面彻底清理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对食品小摊点食品安全知识以及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培训指导,提高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持续提升生产加工企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化验员培训考核工作。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课程以实操为主,理论为辅,培训老师均由检验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培训过程中,市局组织检验技术专家莅临培训现场指导培训工作,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标准要求下,对考核合格企业员工,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自化验员培训考核工作开展以来,已对全市饮料、肉制品两大行业共计195家生产企业213名化验员开展了检验能力考核培训工作,为137名化验员颁发了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分别于4、5、6、7月份,每月进行两期培训、每期50人。通过组织企业食品总监、系统学习《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增强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的工作职责,结合企业实际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目前,第一期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工作已圆满完成,后续培训工作正有序开展。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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