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熊雪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领行业高新标准建设
市场监管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建设标准河南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充分发挥高标准在各行各业的引领作用。指导企业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申明公开,推动企业标准核心指标水平的持续提升。瞄准我市重点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鼓励科研创新多、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积极参加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和标准领跑者活动,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不断提升企业话语权、知名度和产业地位,努力在我市形成了市场规范有标准遵循、创新驱动有标准引领,转型升级有标准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共享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是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2021年,全省确定了7家试点单位,我市孟州为7家试点单位之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为一把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先后转发了《河南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孟州市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关于发布河南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进行学习,结合辖区实际,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模式,对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质量基础设施资源的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支撑企业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服务需求。印发了《转发省局关于聚焦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的通知》、《关于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加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力度,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质量月”期间,组织了质量专家服务企业和企业质量开放日活动。邀请质量、标准化、计量、食品、检测等领域技术专家,到企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诊断服务,召开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组织我市大型企业集中开展了质量开放日活动,促进了全市质量管理经验的交流和进步。开展了“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企业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会群众和运输公司代表等观摩人员到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观摩交流。
三、关于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卓越绩效模式是以各国质量奖评价准则为代表的一类经营管理模式的总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已成为各国提升企业竞争力,以及企业自身实现持续改进、保持并不断增强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追求卓越绩效,我市设立了市长质量奖,是全市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六县(市)设立了县长质量奖。其评价依据主要依据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市长质量奖自2009年设立以来,已评选八届,23家企业市长质量奖,共发放奖励资金2300万元,县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共有65家。政府质量奖的设立,极大地促进了企业追求卓越的意识,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也为广大企业提供了标杆学习和相互借鉴的机会,受到广泛的欢迎和拥护。
为进一步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市场监管局多次举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质量管理》等培训,通过专家系统讲解,加深企业对《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理解,对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关于申报省级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工作
河南省名牌产品评选由于原质监局于2015年暂停此项工作,因此,2015年之后,未再组织企业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实施意见》(焦市监办〔2021〕136号),坚持高质量发展。坚守地方特色,突出“原汁原味”,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焦市监明电〔2021〕50号),明确专用标志相关申请更换的规定、流程。组织学习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本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换标工作。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依据职责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感谢您对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得到您进一步的支持。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