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涉及市场主体登记领域府院联动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焦作市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登记领域府院联动工作。
一、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市中院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和负责任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各单位登记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明确市场主体在登记机关登记的住所其功能是公示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件送达地以及确定市场主体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地;在我市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必须依法填写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年度报告填写的企业通信地址是诉讼文书的备用送达地址,企业填报的电子邮箱信息作为其电子送达地址。目前,我市各级法院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有关企业设立、变更、注销、歇业登记信息查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河南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也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二、在出台的《焦作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焦市监【2022】123号)文件中,专门规定:市场主体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需在《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中明确“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市场主体确认的真实、准确且能够及时有效接收送达的法律文书的实际地址,可以包括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地址。并规定“市场主体歇业期间,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不改变歇业市场主体的原登记管辖。市场主体歇业期间,有关行政机关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应当向市场主体填报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送达。”
三、在2022年出台的《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分类注销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焦市监〔2022〕5号)文件中规定:.强化司法清算与注销登记衔接。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的破产企业营业执照遗失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或在报纸刊登遗失公告后,破产企业或管理人可不再补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