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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20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2020-12-24

  按照《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竟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豫市监(2020) 67号)要求,2020年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效明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整健全组织机构。2020年1月19日调整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为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明确了主要职责,制订具体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框架制度。市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二)制订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豫市监办〔2019〕81号)》精神,2020年3月3日,制定了《焦作市场监督管理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市监〔2020〕50号),已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26个成员单位并进行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按要求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清查工作总结报告(含报表)上报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意见,同时陆续建立了各自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标志着市、县(市、区)两级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下半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焦市公审〔2020〕5号)。

  (三)召开专题会议。市联席办多次组织召开了由市政府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联席办参加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查作进行了部署指导、总结、讲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四)有序清理存量。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豫市监办〔2019〕81号)》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截止2020年5月31日,市直部门共梳理政策措施数量为4516份,需要审查的数量为167份,拟清理、调整、废止政策数量为25份;各县市区共梳理政策措施数量为5832份,需要审查的数量为134份,调整3份、废止政策数量为16份。

  (五)启动增量审查。市政府各成员单位建立了内部严格的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流程,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涉及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启动审查。2020年1月至12月份我市共梳理出台政策措施数量1544份、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数量394份、经审查符合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数量391份、经审查修改调整的政策措施数量2份。

  (六)加强培训交流。为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市联席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双打”工作、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经市政府同意,2020年11月25号上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迎宾馆举办2020年度全市“双打”工作暨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志,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市场监管系统的分管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邀请省联席办领导专家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进行专题培训,26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七)制定出台了《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策措施抽查制度(暂行)》焦公审办〔2020〕7号、《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暂行)》焦公审办〔2020〕8号、《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暂行)》,焦公审办〔2020〕9号等制度。

  (八)对焦作市开展2020年以来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督导抽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对焦作市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改委、教育局、孟州市2020年1月至今制定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网上抽查,1.抽查内容。此次网上抽查,共抽查焦作市人民政府本级2020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文件、市级成员单位发改委、教育局、孟州市人民政府共计20份文件。1、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20〕30号),2、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地温空调和地热水井取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20〕29号),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依规实施点状供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焦政〔2020〕25号),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焦政〔2020〕1号),5、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政办〔2020〕26号)6、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实验幼儿园南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焦发改审批〔2020〕196号),7、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第十一中学新建教学楼和餐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审批〔2020〕178号),8、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万方桥东西向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焦发改审批〔2020〕297号),9、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27沁阳至济源交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审批〔2020〕344号),10、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焦发改审批〔2020〕308号),11、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各类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焦教文〔2020〕43号),12、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20〕47号),13、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焦教文〔2020〕61号),14、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焦作市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教文〔2020〕127号),15、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作业管理 减轻学生负担十条要求的通知(焦教文〔2020〕129号),16。2.抽查情况。按照要求,我们对焦作市人民政府、市级成员单位发改委、教育局各、孟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转发的本级2020年以来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网上抽查文件共计20份文件。从文件内容进行分析研讨,同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重点包括的四项内容进行对比,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焦作市下发制定的20份文件中有关工程项目审批、拆迁安置补偿、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加强菜蓝子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招生考试、学生教育、入学考试、水资源管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一)站位不高,观念转变迟后,思想重视不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工程,个别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对审查机制和政策要求理解把握不准确。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对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界定还比较模糊。主要表现在具体哪些类型的政策措施应该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尚没有详细规定,是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判断标准也未明确,以致于在开展自我审查时存在应审未审、审而不全的问题。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制定排除,限制竞争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要充分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顶层设计,落实制度,开展工作是国务院、省、市政府明文具体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督查重点内容。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更好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二)增强培训交流频次。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和操性,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联席办要加强对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联席办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同时要发挥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扎扎实实做好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审查工作。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垄断行为的发生。确保从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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