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中心、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金融监管支局,直属分局、专业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 《焦作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已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附件1:焦作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试行).pdf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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