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建设标准河南的意见》,加快推进标准焦作建设,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焦作实际,起草了《焦作市企业标准化专员、标准化总监管理办法(试行)》、《焦作市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反馈意见反馈至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zsbzhk@163.com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焦作市丰收路169号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邮政编码:454000,联系电话:2108808)
附件1:焦作市标准化专员 标准化总监管理办法.docx 附件2:焦作市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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