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为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现将《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豫知函〔2023〕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项目具备的条件、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要求见省局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豫知函〔2023〕15号)(网址:http://zjxx.hnpatent.gov.cn/home/detail/2/11598.shtml)。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企事业单位申报,审核后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2023年度)》(见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章并标明已审核。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7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焦作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包括: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一个推荐项目一个独立文件夹,所有推荐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中,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三)纸质版《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2023 年度)》1份,加盖推荐单位(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章并标明已审核,电子版《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2023 年度)1份。 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李妍 刘瀚华 联系电话:3569873 邮箱:jzzscq@126.com 2023年7月6日 焦知〔2023〕11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