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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5-06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国家、省、市减灾委办公室和省局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关口前移,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各项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风险防范能力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灵活运用活动载体,创新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以企业、零售药店、餐饮门店、农贸市场、行政审批窗口等为重点,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动员辖区企业、零售药店、餐饮门店、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营造防灾减灾宣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直属各单位要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平台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视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向机关干部和城乡社区居民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

  三、推进隐患整治,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教训,特别是“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灾害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灾害风险隐患、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要建立台账,压实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强化风险隐患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先期处置,及时化解事故风险隐患,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配合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四、强化应急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加强各类灾害风险的分析和研判,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坚持实用管用的原则,全面评估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5月27日前举行防汛应急演练。强化提升应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能力,提高救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广泛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各项活动,并于5月17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总结报告、宣传图片等报送市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曹黎明    联系电话:2108800      电子邮箱:jzsscjdglj@163.com

   

  附件:1.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表.doc

            2.2022河南省减灾委“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宣传标语.doc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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