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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焦作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有效)
来源: 时间:2022-11-03

焦市监〔2022〕135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为加强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现将《焦作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有关要求如下:

  各县(市)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零售企业分级分类工作。2023年起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各县(市)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要结合现场核查及时完成分类。分级分类管理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证全市药品零售经营环节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附件1:焦作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试行).doc

       附件2:  焦作市药品零售企业风险分级分值表.doc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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