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2〕144号 关于印发《“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稽查支队、市纤维检验所: 现将《“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棉花质量监管效能,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对2022年至2024年三个年度的棉花质量开展“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以下简称“监管护棉”三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棉花产业发展形势,落实棉花产业政策,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效能,促进棉花质量稳中向好,推动棉花提质增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监管护棉”三年行动,着力在收购环节“护棉农”、加工环节“护棉业”、销售环节“护棉企”、承储环节“护棉储”,到2025年8月,实现棉花质量监管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全覆盖,推动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有效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措施 (一)开展棉花质量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棉花质量主体责任。 1、督促履行收购环节质量义务。检查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是否建立、健全棉花收购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是否配备实物标准和棉花质量检验所必备的设备、工具;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的类别、等级、数量;是否分类别、分等级置放所收购的棉花;所收购的棉花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是否进行晾晒、烘干等技术处理。 2、督促履行加工环节质量义务。检查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是否按照国家标准,是否配备实物标准和棉花质量检验所必备的设备、工具,对所加工棉花中的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进行分拣,并予以排除;是否对棉花分等级加工,并对加工后的棉花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标识是否与棉花质量相符;是否将加工后棉花成包组批放置。 3、督促履行销售环节质量义务。检查棉花经营者销售棉花质量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经公证检验的棉花是否附有公证检验证书,其中国家储备棉是否粘贴公证检验标志;棉花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棉花类别、等级、重量是否与质量凭证、标识相符;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行为。 4、督促履行承储环节质量义务。检查棉花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棉是否建立健全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以保证入库、出库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与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识相符;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承储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是否经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将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 (二)配合开展监督抽验,促进棉花公证检验质量不断提升。 要做好国家对在公证检验实验室以及棉花专业监管仓库或国家储备棉承储库等场所开展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的监督抽验的配合工作。监督重点是公证检验证书和公证检验标识是否与实物相符,公证检验是否客观、公正、及时,核查公证检验行为的合规性、公证检验证书的有效性、承检机构技术能力的符合性。配合国家局、省局,积极探索建立公证检验分类监督机制,确立监督情况量化记录和动态评估体系,推动实现差异化监督,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三)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推动棉花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等技术支撑作用,为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棉花检验专用仪器设备提供检定、校准服务,提高棉花经营环节质量管控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棉花经营者提供质量管理培训,指导其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质量保障能力。推动质量技术帮扶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无缝衔接,督促指导棉花经营者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帮助其查找原因、分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棉花经营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严厉打击棉花经营者主观故意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和行业质量短板行为,维护棉花产业公平竞争秩序。 (四)强化协同配合,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上游种植环节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以采摘交售环节为衔接点探索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产销经营环节监管协同联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健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质量监督、执法、信用、计量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棉花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棉花经营环节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加强行纪衔接,监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按照所涉及人员的管理权限将线索移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推进行刑衔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棉花质量安全对于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实人员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结合各地产业政策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压紧落实。 (二)探索智慧监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整合棉花质量监管信息资源,发挥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等技术优势,利用棉花公证检验信息管理系统,挖掘公证检验数据信息价值,强化区域质量状况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薄弱环节,提高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实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载体,广泛宣传《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增强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营造行业重视质量的氛围,切实维护棉花市场交易秩序。 (四)认真总结经验。认真梳理本地区“监管护棉”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具有示范价值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于每年6月20日前、12月1日前,将工作情况、典型案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本方案要求同时报送。遇到重要情况随时上报。未开展相关工作的,要上报零报表并附文字说明。 联系人:米高豫 联系电话:0391-2108812 邮 箱:jzjdk@163.com 附件:“监管护棉”三年行动情况汇总表.docx 202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