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2022〕 58 号 关于印发《2022年焦作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助推“小升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2022年焦作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助推“小升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力求取得实效。 2022年焦作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助推“小升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场监认证〔2020〕165号)和《2022年河南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助推“小升规”实施方案》(豫市监〔2022〕17 号)文件精神,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联合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推动,运用IS09001和5S管理等质量管理方法,精准帮扶小微企业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提高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推动全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整体提高。 二、主要任务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主要以试点示范、大培训形式实施,促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助推“小升规”工作圆满完成。 (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试点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组织,选取武陟县电线电缆行业为试点企业,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辖区具体实施。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当地经济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选取1-2家县级试点企业。 (二)“小升规”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组织辖区小微企业参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线上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企业管理专家、质量管理专家在焦作市开展的集中培训。 三、实施步骤 全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组织实施(2022年5月-2022年11月)。 1.加强宣传(2022年5月起)。 大力向企业宣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政策,推广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http://www.ccs-c.com.cn:8002)、“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www.zrpx.org.cn)相关网络课程,以及“服务平台”中“质量专家答疑”栏目。 2.开展培训(2022年5月起)。 市级层面:根据技术支撑机构对其帮扶指导的市级试点企业的质量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诊断,梳理试点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薄弱点,分析需要重点培训的质量管理知识,针对试点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案例分享和沟通研讨。首席质量官培训将采取分级培训形式,组织市级试点企业首席质量官参加省局、省厅进行的培训。 县级层面:和技术支撑单位结合,根据本地行业特点,根据企业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讲解、现场答疑等形式,组织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小班化培训班,夯实本地小微企业质量基础。同时进行除省级、市级试点企业以外的其他“小升规”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 技术支撑机构层面:针对试点小微企业的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人员,由技术支撑机构分层次进行质量管理痛点问题和解决方案的培训。 3.推行5S管理(2022年5 -9月)。 在“小升规”企业全面推行5S管理,夯实企业管理基础。主要通过理论培训,标杆企业引导推进。 4.建立体系(2022年5 -9月)。 对有一定管理基础的企业,指导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一是一企一策(2022年5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助下,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组织对小微企业进行现场诊断,评估企业现状和关键“瓶颈”问题,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为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方案,报市、县局备案。二是制定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2022年5-6月)。根据方案,由技术支撑单位协助试点小微企业建立并按照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记录、数据、绩效改进等工作进行指导,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在体系运行方面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力求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行,建立其自身的体系运行长效机制。三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改进(2022年7-10月)。由技术支撑单位指导试点小微企业实施内审和管理评审,并根据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完善和改进试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邀请各试点区域市场监管局参与试点小微企业内审和管理评审活动,对相关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抽查试点企业现场,考察内审和管理评审实施情况。 (二)总结案例(2022年11月)。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总结提炼经验做法,选取提升效果明显的试点,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和试点小微企业编写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优良案例,各县市区制定1家案例和总结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考核评估(2022年11-12月)。 在对上报总结和典型案例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考核办法,组织技术专家对小微企业提升行动市级试点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按照提升效果的不同,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根据考核等级,支付市级试点技术支撑单位费用。优秀者将推荐为省级良好案例。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根据试点企业考核情况,优先纳入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总结和典型案例材料以及督导检查考核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质量考核中认证监管分数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焦作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张林任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高级主办孙东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李建军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行动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支持力度。本次提升行动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作用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制定加强认证结果采信等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小微企业按照《指南》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三)密切协同联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市县区局、技术支撑单位、小微企业要加强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成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定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地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肯定;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大力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宣传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目的、意义、成效和优秀典型案例,引导更多小微企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质量意识,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及时信息报送。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县级试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及市级试点企业名单;分别于2022年5月30日、2022年8月30日前,分阶段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工作建议等;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优良案例报送市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市局及相关媒体报送宣传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及宣传信息电子版发送至jzsrzjgk@163.com。 附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申请表.docx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