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2022〕115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度“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现将《焦作市2022年度“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焦作市2022年度“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平安办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焦作,通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我市治安防控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平安放心的购物环境,促进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平安建设总体规划,现将2022年度“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决策总体部署,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市场”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商品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水平,巩固“平安市场”创建成果,促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市场安全,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创建范围 参与“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市场包括:全市范围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商品集中交易市场。 三、工作职责 平安办负责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的平安创建、安全管理及复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平安市场创建牵头组织工作,在当地平安办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平安市场”创建初审和申报工作,制定平安市场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依法对市场主办单位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核准,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积极化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强化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落实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市场主办单位按照平安市场创建的标准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加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力度,防止邪教组织成员在市场内滋事或进行反动宣传等违法犯罪。认真查处发生在市场内的治安案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流氓滋扰、赌博贩黄、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控制和减少市场内各类案件的发案率。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认定程序 (一)单位自评,主动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创建评选条件和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评,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同时写出自评报告。 (二)严格把关,逐级推荐。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各申报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当地平安办、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按照《2022年度焦作市“平安市场”创建标准》(附件1)严格负责把关,选出本县(市)区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评选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考核,择优公示。根据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名单和自评报告,市级“平安市场”考评工作在市平安办领导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考核组,对上报的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开展检查验收,确认市级“平安市场”名单,并进行命名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平安焦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市场稳定和保证市场安全的具体抓手。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平安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统筹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创建活动部署,采取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使广大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监督,实施动态监管。市场监管、公安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已获得“平安市场”单位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主体指导,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实行动态监管,凡发现创建工作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致使工作退步、不能持续达标的,要及时撤销年度“平安市场”荣誉。 (四)积极申报,严格对标评审。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各商品交易市场参与“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在组织评审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优中选优,认真组织申报。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2022年度市级“平安市场”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要严格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围绕平安市场创建的总体部署,积极收集完善平安市场创建的各项工作资料,创建工作信息、经验做法随时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2023年1月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 联系人:段艳君 0391-2170813 邮 箱:jzwljg@126.com 附件1:2022年度焦作市“平安市场”创建标准.docx 附件2: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申请表.docx 2022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