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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印发《焦作市推进养老机构食堂“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0-28

焦市监〔2022〕127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推进养老机构食堂“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为加强我市养老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高效监管,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焦作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焦作市推进养老机构食堂“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焦作市推进养老机构食堂“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利用区块链点对点传输、去中心化的特点和安全、可靠、共享的优势,推动大数据与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努力实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时可见、即时可判、全域可控、全程可溯,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不断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愿、部门推动”的原则,加快推动养老机构食堂“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建设,2023年3月底前完成我市养老机构食堂智慧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定期自查自评要求,以自觉履责、自律管理的目标,依托监管系统的自查自评功能,养老机构食堂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每次自查自评后,列出自查不符合项说明、整改情况、自查结论。对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在整改完成后开展复查,确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消除。

(二)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要点》、《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要求,以智慧监管、高效监管的目标,依托监管系统的监督检查功能,监管人员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巡查、抽查,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每次监督检查后,责令养老机构食堂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并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检查人员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以食品安全管理员能力提升、从业人员规范操作为目标,依托监管系统的培训功能,强化培训和考核,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运行保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引导,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制定激励措施,提高养老机构食堂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加强与技术保障单位协作,确保监管系统正常运行。要持续加强动态排查更新,对新开或退出的养老机构食堂要及时与技术保障单位对接,确保有序纳入、退出系统。

(二)加强技术保障。技术保障单位要以实用管用为目标,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持续推动区块链技术与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提升、拓展应用功能,构筑全方位、全链条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要加强应用培训,积极指导技术应用单位和人员熟悉掌握具体操作规程,促进技术全面推广应用。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区块链、大数据等与市场监管融合的新技术、新模式研究和探索,设立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引领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发展。

(三)加强制度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和民政局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奖惩制度,实行一周一督导、半月一评比、一月一排名,持续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县(市)区局给予表扬,对工作进度慢、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局给予批评。市局将把各县(市)区局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王新生

电    话:8379196

邮    箱:jzcyk110@163.com

市民政局:袁晶    

电    话:3569176

邮    箱:jiaozuolaoling@126.com

       附    件:县(市)区养老机构食堂“区块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进度表.docx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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