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2〕77号 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为进一步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省、市两级食品生产监管风险防控工作安排,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全面排查,重点突出区域性风险排查 各县(市、区)局要把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常态,全面贯彻《通知》要求,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辖区企业生产现状、日常监管情况、监督抽检数据分析、投诉举报和舆情信息等内容,深入分析、全面梳理,围绕区域性、系统性、潜规则性实实在在找出一些具体突出问题,按照“一域一档”建立区域性风险清单、防控治理措施清单和整改落实责任清单。根据全省食品生产监管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风险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局应于5月9日前将前期排查的区域性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报市局,此后如有调整及时上报。 二、坚持从严主基调,严格食品安全风险处置 各县(市、区)局在风险排查和风险处置中,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牢牢把握严的工作主基调。对于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推进“监检、监稽、打教”三结合,坚持“以点带面”,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典型企业、典型问题、典型案例紧盯不放、一盯到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用足用好顶格处罚、吊销许可、从业禁入、移交公安等措施,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充分发挥震慑作用,立规矩、儆效尤,每个县(市、区)局要按照今年工作要点要求,全年要抓好具有代表性的1-3个典型违法企业查处工作。同时,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达到严查一个企业、警示一片区域,整治一个问题、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 三、坚持风险交流,强化督导检查和评议考核 各县(市、区)局要坚持结果导向,树立有隐患未排除是责任、有风险未发现是大责任的认识,切实抓实抓细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省、市局建立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调度制度,本年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专题调度会,通报各地风险排查、风险防控、典型案例处置、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推动风险排查防控落实落地。同时,市局将强化督导和考核,把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和年终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对于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重大风险未发现和重大隐患未排除,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将严肃予以问责。 联系人:刘立新 2170825 邮 箱:jzspsck@163.com 附 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附 件2 : 县(市、区)食品生产区域性风险排查防控清单.docx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