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1〕8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现将《焦作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力求取得实效。 2021年1月28日
焦作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3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场监认证〔2020〕165号)和《河南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豫市监办 〔2021〕2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大力推广ISO9001等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和工具,帮扶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逐步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按照总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推动。强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运用,精准帮扶小微企业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助力我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指导小微企业建立符合行业发展和满足自身需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二是以小微企业为提升主体,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提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三是“以点带面”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推动我市小微企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 三、工作机制 (一)本项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具体实施,认证机构和小微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本项工作。省、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认证机构和企业等加强沟通,协同推进,确保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 (二)市局从机械制造行业中选取部分小微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参与提升行动的认证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报送市局和相关县(市)区、分局。对选入市级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企业,市局组织技术专家对本辖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效果进行评估,对试点案例进行总结。鼓励认证机构免费为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开展问题诊断、服务指导、建立体系等活动,并在审核认证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费用优惠政策。 (三)参与提升行动的认证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法人资格,认证业务范围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主体责任履行到位,能够认真遵守认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认证规则开展认证活动;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专业能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社会责任感较强,自愿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且能为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的机构。 4.鼓励支持前期参加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试点小微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相关法定资质、资格,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企业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条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强烈的质量提升意愿,希望通过建立和完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愿意投入必要资源(如人员调配、时间精力、制度安排等)开展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积极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与优良案例编写、经验交流等工作。 四、市级试点方案 全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分四个阶段,有计划稳步推进。 (一)试点企业遴选(2021年1月)。 结合焦作地方产业特点,市局确定沁阳市为市级试点区域,选择1-3家机械制造行业小微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参与市级试点的小微企业由市局联系相关认证机构专家对质量提升工作进行免费技术指导。2021年1月31日前,由沁阳市结合本地区行业特点,遴选参与试点的小微企业,提交推荐试点小微企业清单和申请表(见附件)。 (二)试点小微企业培训(2021年2月起)。 1.宣传培训。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后,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cs-c.com.cn:8002)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www.zrpx.org.cn)获得企业账号和管理账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平台”)。利用“小微企业平台”向试点企业、沁阳市市场监管局和认证机构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培训、各行业应用ISO9001的实施指南、典型行业实施ISO9001的优良事件案例培训,以及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工具培训等。按照《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手册(2020版)》(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要求,组织试点企业、沁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培训台账及培训签到表,市局将不定期对培训参与情况进行抽查。 2.小微企业集中培训。至少组织一次市级小微企业进行现场集体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ISO9001标准、实施指南、优良案例以及前期试点经验分享等。自2021年3月起,认证机构每月定期对其帮扶指导的试点企业的质量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诊断,梳理试点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薄弱点,分析需要重点培训的质量管理知识,组织集中培训:一是针对共性问题,组织全体试点企业共同学习培训和沟通研讨;二是针对行业性问题,组织试点企业共同学习培训和沟通研讨;三是针对个性化问题,以认证机构为主导,由技术专家指导试点小微企业改善或解决全链条生产工艺过程的质量管理问题。 3.试点企业分层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或完善)期间,针对试点小微企业的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人员,由认证机构分层次进行质量管理痛点问题和解决方案的培训:一是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培训以讲解ISO9001标准基本思想、核心理念、管理原则、优秀案例为主;二是对企业管理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制度建设工作组成员的培训以讲解ISO9001标准、《实施指南》、相关企业案例等;三是对制度建设工作组、文件编写人员的培训以讲解文件基本结构、编写技巧、编写工具为主。每次培训实施应当保留“培训课件”及“培训签到表”,按《工作手册》要求上传至“小微企业平台”。 (三)试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2021年2-9月)。 1.试点企业现场调研和方案制定(2021年2-3月中旬)。对试点企业现有生产经营管理流程、质量管理的现状、产品实物质量水平等进行调研,梳理试点企业的特点、痛点问题和关键质量问题,并识别试点企业各自适用的实施指南,与试点企业交流探讨解决方案,制定每个试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方案》,按照《工作手册》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制度化方式落地,包括顶层制度、次级制度、具体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等,“制度清单”和“发布版制度文件”上传“小微企业平台”。 2.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自2021年3月中旬起)。由认证机构协助试点小微企业按照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记录、数据、绩效改进等工作进行指导,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在体系运行方面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力求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行,建立其自身的体系运行长效机制。按照《工作手册》要求,体系运行过程中所记录“运行监测数据”上传“小微企业平台”。 3.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改进(2021年7-8月)。由认证机构指导试点小微企业实施内审和管理评审,并根据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完善和改进试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邀请试点区域市场监管局参与试点小微企业内审和管理评审活动,对相关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抽查试点企业现场,考察内审和管理评审实施情况。按照《工作手册》要求,“内审”工作应包括内审员培训、策划内审要点、落实内审程序等环节,管理评审工作应包括策划管理评审要点、落实管理评审程序等环节。内审工作中的“内部审核计划”和“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工作中的“管理评审报告”上传“小微企业平台”。 (四)案例编制(2021年10-11月)。 1.实施指南修订/扩充意见。结合《实施指南》在试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用的效果和经验,总结《实施指南》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完善扩充建议。 2.总结评估和“案例”编制。组织沁阳市局和认证机构全面分析总结“机械制造行业试点”效果和经验,把试点小微企业质量关键控制点、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形成量化绩效指标和可测量的绩效结果,按照《工作手册》要求编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实践案例》。 六、县(市)区、分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组织协调全市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工作。各县(市)区、分局作为具体实施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帮扶工作,将其作为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重要抓手,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精心选取质量提升意愿强烈的小微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支持力度。沁阳市机械制造行业作为我市试 点行业,意义重大。沁阳市局要向地方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在地方政府的指导协调下,形成各综合管理部门积极参与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协助落实试点任务,持续跟踪产业企业发展状况。要加大试点工作投入,确保试点工作成功落地、取得显著实效。要抓好试点成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各县(市) 区、分局要借鉴沁阳市的经验做法,加强政策支持,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夯实基础。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县(市)区、分局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编制本单位“培训方案”,建立培训制度,强化《应用指南》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引导企业完善质量保障能力建设,提升质量体系认证覆盖率。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培训内容,组织小班教学或现场教学,建立培训台账及培训签到表。各县(市)区、分局要不定期检查小微企业线上培训的图片、笔记、试卷、签到表等内容,并将培训情况汇总上报市局。 广泛宣传“小微企业平台”,积极组织小微企业参加免费线上培训。利用“小微企业平台”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培训、各行业应用ISO9001的实施指南、典型行业实施ISO9001的优良事件案例培训,以及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工具培训等内容加强小微企业的培训。指导更多小微企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质量意识,提高小微企业质量发展能力。 (四)积极开展试点活动。各县(市)区、分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开展行业试点工作,制定“行业试点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深入提高小微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质量,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推动小微企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 (五)及时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分局分别于2021年2月25日、2021年5月10日前,分阶段报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培训工作方案、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工作建议等;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市局及相关媒体报送宣传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及宣传信息电子版发送至认证监督管理科邮箱。 联 系 人:认证监督管理科 李煜婷 联系电话:0391-2111881 邮 箱:jzsrzjgk@126.com 附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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