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1〕108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2021年六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阶段性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 常态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持续推进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以学党史悟思想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安排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开展教育宣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在各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三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深入企业和基层授课等多种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进而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开展“集中攻坚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焦作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中九个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集中攻坚进行时”专题活动,对集中攻坚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利用各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的专栏专题,全面解读集中攻坚方案,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各企业要广泛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一线技术工人等走进网络课堂,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通过当地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参加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视频讲座,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各单位要组织观看学习。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紧紧围绕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开展网络视频访谈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厂矿企业、施工工地、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邀请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专访报道活动。二是积极参加国家安委办组织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活动。三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一是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并及时上传到“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二是组织各企业通过集中收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开展“安全志愿者行动”,深入企业、社区、家庭和学校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 (六)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利用电视台、网站、短视频平台、各种LED宣传屏循坏播放“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二是积极参加省安委办组织的第十三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线等行业领域以及老旧社区、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商场、影院等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应急综合演练活动,将应急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提高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同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怀川行”活动。 “安全生产怀川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媒体、专家等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解决安全问题隐患,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积极挖掘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及事迹,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全面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及时曝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每月至少向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个典型案例。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站、举报邮箱、12350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微博等平台,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密切结合,积极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双微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单位内部电子屏幕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开展宣传活动,要因地制宜,切实达到以活动提站位、以活动强素养、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以月促年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本次活动将纳入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 (四)落实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明确专人,及时总结推广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7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和信息报送联络员,分别于6月7日和7月3日前报送第一周活动开展情况工作小结和活动开展总体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怀川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张天刚 联系电话:0391-2108813 电子邮箱jzstzsb@163.com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x 3.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202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