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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提质量、防风险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6-07

焦市监办〔2021〕112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提质量、防风险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导向,防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开展技术帮扶活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提质量、防风险、保安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突出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专项行动重点及范围

以无证生产销售、回收料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过程控制不严格、总迁移量和单体特定迁移量项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为重点问题;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区、销售领域中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

       三、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自2021年6月开始,至2021年8月结束。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在系统分析辖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汇总梳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措施,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市局通知和本单位制定的落实措施,集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努力做到专项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成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组织集体协商“会诊”,加强综合治理,消除发现的隐患;要突出问题导向,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专门措施,切实做好问题整改。

      (三)总结提高。收集汇总各种数据资料,认真做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总结,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特点等基本情况,提炼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局。

       四、专项行动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将通过“完善两库、开展五查、推动两提升”的方式,切实落实专项行动。“完善两库”即: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库、检查人员库;“开展五查”即: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标签标识检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自查、开展无证和超范围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推动两提升”即:提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一)完善两库,实现企业检查随机匹配。一是完善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电子化信息库。摸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底数(包括已发证企业、应发未发证企业、非发证企业数量),完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许可证信息、产品信息、执行标准信息等),实时动态更新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数据,建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档案。二是完善食品相关产品检查人员库。为通过告知承诺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证后全覆盖例行检查(即首次监督检查)做好检查人员储备,实现企业检查时企业与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匹配。

      (二)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不合格后处理。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包括商店、农贸市场、网点等环节,以网上热销、成交量大的产品为重点,按照“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原则,对不合格产品迫溯生产源头,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消费者消费。

      (三)开展标签标识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标签标识的使用,围绕标签真实性、合法性,以标注形式规范为重点,针对标签标识最常见的问题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对标签标识使用方法的理解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督促生产企业开展自查。督促企业重点自查取得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等变化情况;企业生产状况及产品变化情况;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使用情况;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企业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严格无证和超范围生产企业执法检查。严查重点区域无证生产销售、超范围生产、以及违反告知承诺内容,针对发现的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和标准不符的行为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严重不符的则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从而更好地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处理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以区域监测、网络舆情、投诉举报等多元化信息为支撑,积极主动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坚持以查找风险、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为目的,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区域性问题,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七)加强培训,提升监管能力。组织开展针对监管人员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加强相关标准、关键指标、企业检查等内容的培训。配合省局探索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帮助监管人员加强日常学习,提升监管能力。

      (八)把脉寻因,提升服务质量。各单位要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帮扶服务,帮助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提出改善方案。实施分级分类指导,“量体裁衣”,对于因标签标识等原因产生的不合格,指导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定准确的标签标识;对于产品存在质量性问题的,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指导企业在原材料入厂把关、生产工艺流程设计、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下功夫,提出改进和提升建议,帮助企业落实控制产品质量水平的措施与方法,传播先进管理理念,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雷厉风行,把此次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部署,深入动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作。要将此次专项行动同全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务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提高。要注意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突出成效、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力争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全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请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直属分局、专业分局、市局稽查支队于2021年8月25日前把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报送到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买莎莎    电话:0391-2108812

      邮箱:jzjdk@l63.com

     

      附件:食品相关产品“提质量、防凤险、保安全”专项行 动数据统计表.docx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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