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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做好202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6-22

焦市监办〔2021〕125号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焦作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做好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焦法政办〔2019〕8号)要求,对本年度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工作有方案、部署有措施、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确保“三项制度”在全系统全面推行。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二是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配齐配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调查取证室(问询室);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并加强落实,确保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

(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在全市系统开展评选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活动,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效果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二是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面向全市系统征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教科书式”执法案例和警示案例,并予以公布,供全市系统对照提升。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各单位要结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调整、执法依据修改、执法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及时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上的各项行政执法信息。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政务新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真正达到熟知、悟透、会用,有效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工作,按照应梳尽梳的原则,完成对现行有效的焦作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事项的梳理工作;三是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四是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要做好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调研、宣传、交流工作,加强行政裁决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各单位要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有关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工作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基础扎实,有突出亮点的单位重点培育。今年,确定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本系统的创建示范培育点,并做好组织指导、推选工作。

四、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执行省政府的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和评选工作。市局于下半年组织开展优秀执法案卷评查评选活动,对优秀执法案卷、优秀案卷承办人通报表彰,并择优向市政府推荐。各单位要做好评查、评选、申报、推荐工作。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三项制度”等工作进行执法大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查、互查、抽查、普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有效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二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全面统计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情况动态掌握。各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向市局报送全年行政执法数据情况统计。

(三)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执法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是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且已纳入市局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体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注重创新争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系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202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细则.docx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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